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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州市两地获评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
2月13日,自然资源部公布“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(市)”认定结果,徐州市沛县、新沂市获评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(市),获奖数量江苏省最多。
政策引导,高位统筹节约用地。将节约集约作为项目招商、土地开发、供应监管的重要指标,出台一系列规范性文件,健全节约集约目标责任机制,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容积率低限标准,2022年共出让工业用地224宗,容积率不低于1.0的达到216宗,大幅提高了节约集约水平。
提质增效,盘活利用低效用地。大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,2022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6万亩,建成高标准厂房35万平方米,完成产业园区用地状况调查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,形成高质量调查评价成果。
示范引领,稳妥推进试点改革。大力推进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省级试点工作,不断完善用地运行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,积极申报国家级试点。2022年成交61宗2380.33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,成交总价款5.15亿元,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。
创新机制,优化土地资源配置。出台建设用地二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,探索产权交易市场化运作,搭建辐射淮海经济区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,推动区域土地交易信息互联互通,实现二手土地资源跨省交易。
关键词:
建设用地
自然资源
工业用地